宣城市关于启用两处违法采集设备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决定,自2023年2月20日起,启用两处违法采集设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向阳大道路段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设备(设置地点:向阳大道夏湾路至高速桥路段,东湖小学门前),采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代码:1357,罚款100元记3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水阳江大道与玉荷路交叉口电子警察(设置地点:水阳江大道与玉荷路交叉口),采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罚款200元记1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1120,罚款100元记1分)、“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362,罚款50元记3分)、“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违法代码:1371,罚款200元记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73,罚款200元记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罚款200元记6分)、“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法代码:6090,罚款200元记0分)、“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罚款200元记0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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