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关于丹城镇部分道路禁止停车的公告
广大交通参与者:为进一步规范丹城镇道路交通行车秩序和交通管理,确保丹城镇区域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自2023年4月1日零时起,对丹城镇部分道路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丹城镇五羊街(南环路至农贸街)、包河路(将军街至西关街)、仁义街(将军街至西关街)上述路段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除停车位外禁止一切机动车停放。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公告要求,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停车。如违反本公告要求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
涡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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