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这类行为,最高奖励10万
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安徽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暂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本省范围内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给予奖励。其中,查实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按查实金额2%的比例给予奖励,不足100元的补足100元;超出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100万元的部分,按1%的比例给予奖励;同一举报事项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来源:市场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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