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小伙一个办法,依法讨还8万元!
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乐土法庭运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成功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2022年初,褚某与胡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在交往过程中,褚某相继给付胡某彩礼款90000余元,并为胡某购买金戒指一枚、手机一部,但最终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婚礼也未能举办。
分手后,褚某多次要求胡某返还彩礼,但双方协商未果,褚某便将胡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款100000元。同时,褚某申请财产保全,承办法官依法裁定冻结了胡某父亲的银行存款100000元。
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多次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对于彩礼款的返还数额不能达成一致。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明了彩礼的范围、影响彩礼款返还比例的因素,并在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胡某返还褚某金戒指一枚,返还彩礼款80000元,现该款已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说法: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在适当时机申请财产保全,正确发挥财产保全的作用,不仅能够促进案件顺利解决,同时也能促使当事人主动处理诉讼纠纷,达到以“保全促和解”的良好效果。 加油 挺好的! 花不一定是为了花店而开,我一定是为你而来。 谁不是一边燃一边丧,一边拼命一边又不想活了,但是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 支持! 躲起来的星星也在努力发光,你也要努力加油。 留着你心里的那道光吧,未来要有人靠它穿过黑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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