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一水果店抽检农药残留超标!
5月8日,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会同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抽样人员,对无为市**园水果店经营的沃柑进行了现场随机抽样。2023年3月26日,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签发了编号为FCX2300120340的《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沃柑抽样检验,丙溴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于当事人,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2月23日从位于芜湖大地水果批发市场18号的四海果品购进了5箱共60斤沃柑进行销售,进价3.5元/斤,除去抽样,其它均已销售,当事人没有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被处罚过,未发现食用后有不良后果,涉案沃柑抽样价格和销售价格均为5元/斤,据此计算货值为300元,违法所得为90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并向消费者开展召回。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罚款人民币1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9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
生产厂家种植时农药使用过量导致。
整改情况:
1、大门口醒目位置张贴通知,开通无条件退货通道;
2、通知供货商厂家关于不合格产品的情况;
3、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4、严格审查供货商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贮存制度,严把进货和贮存关。
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核查,已落实整改措施。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所有将来,皆为可盼。 做事果敢且有温度,为人柔软而有原则。 生命只有一次 你要活得畅快淋漓。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