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点疫情地区来人集中隔离实行费用自理的通告 (2022年第11号)
为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全力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筑牢“外防输入”安全防线,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4月25日零时起对所有新入住的集中隔离人员食宿等相关费用实行自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费用自理范围。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防控地区来(返)涡人员、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应当集中隔离的人员、居家隔离期间因擅自外出转为集中隔离的人员等。
二、费用自理标准。集中隔离期间住宿、伙食等费用,由集中隔离点所属的物业公司或宾馆按标准收取,从被隔离人员进入集中隔离点之日算起至解除隔离之日止。
三、费用交纳方式。集中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前应缴清所有费用,由集中隔离点所属的物业公司或宾馆按隔离天数和规定标准收取,并开具正规发票。集中隔离人员应按规定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拒不支付的,视情况由集中隔离场所按法律程序,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隐瞒、不漏报行程。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隐瞒事实,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涡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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