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内容
我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资金不足部分,经被提取人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二、提取条件
所购房屋是指在铜陵市行政区域内且在该政策发布之日起购买的商品住房(新建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
三、提取材料
申请人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除应携带我市现行规定的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可提供户口簿;父母或子女迁出户口簿的,可提供迁出前的户口簿记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2日 日子匆忙,不要错过落日与夕阳。 每件事到最后一定会变成一件好事,如果不是,说明还没到最后。 走了那么远路,发现家才是最温暖的。见了那么多人,发现母亲的笑容才是最美丽的。 要相信最好的自己,不负期待。 先努力让自己发光,对的人才能迎着光而来。 不错! 我不懂什么年少轻狂,我只知道胜者为王。 如果要一辈子都缩在阴影里,我宁愿去试着享受那刺眼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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