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城区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一、规划对象本规划的殡葬设施主要包括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城乡骨灰存放设施等。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安庆市城区行政管辖区范围,总面积为810.29平方公里。包括宜秀区、大观区(含高新区)、迎江区、经开区。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四、用地建设标准
公益性公墓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碑高度不得超过地面0.6米,每亩建成墓穴不得少于260个。城市公益性公墓绿化覆盖率不宜低于50%,骨灰安放格位单位建筑面积不宜大于0.25平方米/格。
五、殡葬设施布局
1、殡仪馆布局:规划保留现状殡仪馆,不新增殡仪馆设施。
2、殡仪服务中心布局:规划保留现状2处殡仪服务中心,分别是安庆市殡仪服务中心和安庆市殡葬管理所(殡仪馆)。
3、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公益性公墓共计11处。其中市级2处:安庆市生态陵园公益性公墓、龙泉岭(少数民族)公墓;区级3处:宜秀区公益性公墓(原罗岭镇公益性公墓扩建、市重点项目安置点)、大观区公益性公墓(市重点项目安置点)、李家排山公益性公墓(市重点项目安置点);乡镇级6处:纱帽山公益性公墓、杨桥镇公益性公墓、五横乡公益性公墓、大龙山公益性公墓、大桥街道象山公益性公墓、山口乡公益性公墓。
4、经营性公墓布局:规划经营性公墓共计4处,其中保留3处:安庆市生命纪念园、纱帽山经营性公墓、莲花山经营性公墓;新建1处:安庆市生命纪念园经营性公墓(暂定名)。
5、骨灰存放设施布局:规划骨灰存放设施6处,其中保留5处:安庆市生命纪念园壁葬、安庆市殡葬管理所骨灰寄存处、纱帽山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和骨灰墙、莲花山经营性公墓骨灰墙;新建1处:安庆生态陵园骨灰楼。
来源:安庆市人民政府网、安庆之声 无论生活给予你什么,你都坦然地接受,那便是勇敢。 生活再平凡,也是限量版,请善待自己。 睡觉睡觉 愿你所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但愿日子都是清透,抬头遇见的都是柔情。 走了那么远路,发现家才是最温暖的。见了那么多人,发现母亲的笑容才是最美丽的。 半山腰有什么好看的,我们山顶见。 难熬的日子总会过去,不信你回头看看,你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熬过了很多苦难,很棒吧。 无论现在多么的不开心,你要相信,明天会比今天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