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花美伸贼手 池州一男子偷花被抓!
6月13日9时,池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清溪大道中间的月季花不翼而飞。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前往案发路段了解详情,并对周边进行走访调查。经工作,民警快速锁定嫌疑人朱某某。6月15日20时,民警在朱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在其家楼前草地中发现被偷盗的月季花。到案后,朱某某如实交代由于其本人平日里喜欢养花种草,在13日凌晨途经该路段时,见月季花盛开,于是停车将其盗挖。目前,朱某某已被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无论行为人将偷来的花用于自己种植还是销售,均属于盗窃行为,若偷盗具备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盜窃的条件,则属于盗窃罪。如果行为人盗取的鲜花盆栽,金额或次数未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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