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三农”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2〕7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宿州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招募工作公告如下。一、招募数量2022年,我市计划招募237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基层农技推广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聘期一年,一年后合同自动解除(具体招募计划见附件1《宿州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表》)。二、招募对象及条件(一)招募对象为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募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4.服从招募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5.身体健康;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不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人员;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三、招募程序基层农技特聘岗位人员招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一)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7日17时止,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资料(附件2《宿州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招募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发送至报名岗位所在县、区邮箱(详见附件3《各县区招募工作联系方式》),邮件以“报考农技特岗+考生姓名”命名,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清晰扫描件(原件扫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并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的岗位要求。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录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招募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二)报名信息审核8月8日—8月10日,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分类,审核合格的考生信息由县区农业农村局集中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三)面试8月13日—8月17日,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商县区教体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四)资格复审、体检和公示8月19日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各县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募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参加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四、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县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农业法律法规、现代农业、乡村振兴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五、聘用上岗对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招录人员,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参加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县区农业农村局或乡镇政府安排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聘用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六、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2〕726号)执行,特岗人员在聘期间,每人每月工资待遇4000元(含社会保障个人缴纳和单位应缴纳部分)。一年合同到期后,不再发放工资及相关待遇。本次招募工作应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防疫措施,各县区可视新冠疫情情况,按省招募方案时间节点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出适当调整。附件:1.宿州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表2.宿州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特聘岗位计划招募报名登记表3.各县区招募工作联系方式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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