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石台县高速口红绿灯卡口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有效治理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22年8月26日零时起,启用石台县高速口新建的10处红绿灯卡口监控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依法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特此公告石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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