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关于有序解除城关部分地区疫情防控强化管理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6时起,有序解除城关部分地区疫情防控强化管理措施,并分级分类调整管控措施如下: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场所码”应设尽设,“无码不开门,进门必扫码”,专人负责查验,切实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不漏一人”。
二、强化跨区域流动管理。县外返(来)人员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和单位报备,严格执行落地检、追踪检和分类管控措施要求。
三、公共文化娱乐休闲(KTV、电竞电玩、网吧、酒吧、麻将馆、棋牌室、游戏厅、台球厅、足浴、洗浴、采耳室等)封闭场所暂缓开放。
四、农贸市场、餐饮饭店、商场超市、各类门店等经营性场所,经行业主管部门评估验收后,在严格落实“测温、扫验两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
五、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各类展销、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
六、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具体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勤洗手、常通风,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八、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全县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群众继续保持清醒认识、理性心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共同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舒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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