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安局关于“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工作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重点区域的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市加强重点区域“低慢小”飞行器临时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管控时间
2022年12月2日0时至12月12日24时。
二、管控区域
黄山屯溪国际机场跑道沿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内净空保护区域。
三、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等。
四、管控措施
1.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飞行器进行飞行、施放、航拍等活动。涉及安全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飞行的,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保工作要求,经黄山市公安局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飞行。
2.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施放的“低慢小”飞行器采取反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者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拔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黄山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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