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2-12-15 23:04:20

欠薪15年,一朝判决终讨回!

“这么多年了,我们一家人的血汗钱终于要追回来了,感谢法官为民做主……”12月13日,家住襄安镇的村民陶某某将一面印有“尽心尽力为百姓 执法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到无为市人民法院严桥人民法庭,感谢承办法官李亮群在三起劳务合同纠纷中为其和家人主持公道,帮助其追讨拖欠长达十五年之久的劳务报酬。‍

2007年5月,陶某某一家受雇于赵某某在山东滨州某项目部工作,工程结束后,赵某某分别于2007年12月、2008年1月结算工资款,但仍欠陶某某一家劳务报酬共计1.5万余元。多年来,陶某某一直催要,但赵某某屡屡推辞,陶某某无奈之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严桥法庭收案后,考虑到涉农民工案件,承办法官遂立即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并积极与赵某某取得联系,但其对送达工作不配合,一直拒收诉讼材料。承办法官几经打听,找寻到赵某某住处,耐心地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最终赵某某对法院办案程序表示理解,但仍以案件已过诉讼时效、与原告无劳务合同关系拒绝支付拖欠工资。鉴于案件发生时间久远,为更全面、细致地了解案件事实,承办人经多途径查询到2009年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项目部工程款的民事判决书,了解到赵某某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领取了项目部的工程款项。最终,根据查清的案件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办法官依法判决赵某某支付陶某某一家工资款1.5万余元。一审判决后,赵某某以案件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某未能举证证明其就欠付陶某某一家的剩余工资款约定履行时间,对其相关诉讼时效的抗辩,不予采纳,最终对该三件案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老人舒心的笑容,鲜艳夺目的锦旗,犹如冬日里的一抹暖阳,点亮了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更坚定法院人内心的信念和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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