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蒙城籍人员限期回国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惩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劝返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现对安徽省蒙城县户籍19名非法滞留缅北、金三角、阿联酋涉诈高危地区的人员再次敦促回国返乡,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蒙城籍人员,必须于2023年3月1日前回国返乡。回国前,需提前7天通过电话向户籍地派出所报备,并通过正规渠道回国。
二、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蒙城籍人员,要认清形势,在限定期限内回国返乡配合公安机关审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或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对拒不接受劝返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严厉依法打击,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四、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家属要及时联系和规劝其在规定时限内回国返乡并告知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潜在危险和现实危害。
蒙城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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