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蔬菜上喷了禁用农药,怀远这个种植户被判刑!
近期,怀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被告人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食品生产相关的职业。2019年以来,被告人齐某在怀远县白莲坡镇建蔬菜大棚种植蔬菜出售。2022年6月,被告人齐某为防止虫害,将国家明确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毒死蜱”撒在其种植的一亩三分地的大葱根部土壤中。2022年6月23日怀远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对齐某种植的大葱抽样,后经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齐某种植的大葱抽样品中含有毒死蜱成分(0.053mg/kg),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齐某作为蔬菜种植户,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在种植的蔬菜上使用国家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毒死蜱,其行为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经社区影响评估,具有缓刑适用条件。综合全案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农产品质量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此提醒农产品生产单位以及种植户,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使用农药等投入品,国家明令禁用的以及在相关产品上不得使用的农药坚决不用,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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