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起,池州市区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
2月1日,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池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关于池州市市区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因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持续上涨,池州市区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决定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标准为每车次1元。
市区各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
由于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持续上涨,市区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为合理疏导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影响,保障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市区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保持市区现行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标准为每车次1元。
二、当车用天然气价格低于(含)每立方米4.38元,取消本次临时燃料附加费。
三、下一步,将适时启动巡游出租车调价程序,调整和理顺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届时同步取消巡游出租车临时燃料附加费。
四、本次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经营者应当在营运中向乘客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五、本通知自2023年2月2日零时起执行,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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