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最新调整!事关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下限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省直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要求,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60元/月。按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现将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下限相应调整为2060元,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23年2月2日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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