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3-2-5 20:08:16

无为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公告

近日,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无为市2023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公告》,内容如下:

一、我市住房保障分为两种方式,实物配租与补贴发放,符合条件者可按下面要求办理。

1、配租对象:本市建有保障性住房镇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本市建有保障性住房镇为无城、高沟、蜀山3镇);

2、政策依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无为县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细则》(无政18号)。

3、“三审两公示”城镇居民申请公租房分配流程: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后公示→各镇审核→经民政、不动产登记部门分别进行家庭收入核对、房产查询后,保障部门终审后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配租。

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1、补助对象: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建有保障性住房镇的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建有保障性住房镇的户口满一年,且实际居住同一户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拥有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租房合同。或者系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在本人社保部门新开户并缴纳社保。

2、补助标准:按年发放补贴;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8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6元;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16平方米,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元,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3、政策依据:《市住建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芜市建114号)、《无为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政办秘30号)

4、“三审两公示”城镇居民申请租赁补贴发放流程: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后公示→各镇审核→经民政、不动产登记部门分别进行家庭收入核对、房产查询后,保障部门终审后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发放补贴。

三、租赁补贴发放计划

2023年我市计划发放住房租赁补贴665户,计划发放时间为6月20-30日、9月20-30日。

四、受理单位

实物配租、住房租赁补贴
受理单位:无为市保障房管理中心
受理地点:住建大厦八楼保障房管理中心
受理电话:0553-2538109    2538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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