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池州一男子非法捕鱼被罚
2月6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开出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一名池州男子非法捕捞进行处罚。这名男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故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捕捞网具1件,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决定。该份处罚决定书的由来,要追溯到2022年11月15日。当日16时许,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巡查到市经开区沿江路光伏电站旁的秋浦河故道附近时,发现该名男子正在使用飞盘撒网进行捕捞,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立即制止其违法行为。
“当时这名男子的捕捞地点位于长江禁捕水域,且使用的捕捞工具是飞盘撒网,我们在现场将捕捞工具进行暂扣,并要求他将渔获物当场放生。”该局执法人员介绍,随后当事人被带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询问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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