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今起报名!蚌埠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蚌埠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1、战勤保障驾驶员10名,性别:男性。
2、专职接警调度员3名,性别:不限。
(二)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消防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4、身体条件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消防救援工作职业特点,招录对象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不合格。
(三)招聘岗位要求:
1、自愿从事消防战勤保障车辆驾驶、保障、接警调度等工作。
2、战勤保障驾驶员:年龄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接警调度员: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
3、驾驶员要求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实际驾龄2年以上,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咨询,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4、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退出的优秀国家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2)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汽车维修工中级(含)以上证书或有其他与维修相关的如电焊、钳工、特种驾驶和烹饪等证书,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画图软件的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与其他单位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尚未解除的。
(7)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录用后非正常退出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月28日。
2、报名地点:蚌埠市消防救援支队四楼队务督察科(蚌埠市东海大道3158号)。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机动车驾驶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退伍证、文凭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各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应当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支队招聘工作组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体检合格者进入到体能考核环节。
2、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3、技能测试(驾驶员)
(1)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行车安全常识、倒车入库、高低档变换。
(四)面试和政审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限:面试时间每人限定3分钟。
2、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考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道德品质等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四、用工方式及相关待遇
1、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试用期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80%。
2、招聘人员录用后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3、工资薪金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职务调整等逐年增加。享受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月均应发工资约4000元(含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部分)。驾驶员岗位每月增发补贴500元。
4、上班时间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战勤保障驾驶员上四休三制(试用期后可申请全勤,增加额外补助),接警调度员上一休一制。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受20天带薪休假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婚假、产假等假期。
5、考核退出机制。聘期内用工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日常考核、年度考核。
6、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条件评先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信息发布及咨询电话
有关招聘政策及体检、体测等后续信息,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通知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通畅。本次招聘支队不委托地方第三方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552—2866061
0552—2866000(接警调度员)
0552—2866033(驾驶员)
本公告由蚌埠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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