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3-2-11 12:56:39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

2月10日上午,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宣贯会,宣传解读《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据统计,我市现有电动自行车51余万辆。届时,符合相关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发放临时通行标识的非标电动自行车的临时通行期限自《条例》施行之日起,我市再延长3年。·姚大盛 叶有辉·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