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3-2-11 13:02:37

池州警方成功处置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追回40余万元拖欠工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池州警方依法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近日,东至县公安局成功处置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为58名农民工追回40余万元被拖欠工资,成功化解欠薪引发的矛盾纠纷。
2022年底,东至县公安局接收到人社部门移交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拒不支付58名农民工工资40多万元,拖欠时间近一年之久,对人社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及三次“双指”信息均不予理睬。在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李某仍然对办案民警的电话、短信置之不理。
为快速将李某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对李某上网追逃。2023年1月4日,专班民警连夜驱车赶往阜阳市临泉县白庙镇,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
经讯问,李某如实供述了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后经有关部门多方协调,李某已筹措部分资金用于发放工人工资,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池州警方成功处置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追回40余万元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