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法院快速拘传!老赖当场履行20000元!
“这次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要不然他肯定还不会还钱”。拿到部分款项后,申请人刘某连声向案件承办人道谢。2月7日,裕安区法院承办人在接到被执行人线索后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拘传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20000元。案情回顾
原告刘某与被告葛某某系亲戚关系,2006年被告开始从原告处借款用于经营。2018年1月29日双方进行结算,被告欠原告439300元,被告出具借据一份,后被告偿还115000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余款未果,遂向裕安区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243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依法向被执行人葛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电话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对其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包括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被执行人在电话中表示无力偿还后便置之不理,并“玩失踪”。2月7日,承办人在接到被执行人线索后连忙奔赴现场,在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承办人再次向被执行人讲人情、明道理、释法理,并告知其若仍不悔过、拒绝履行将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此压力之下,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部分欠款20000元。
来源|裕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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