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3-3-1 11:40:04

今早,芜湖交警开出第一张警告处罚单

今天起,《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今早,在芜湖市赤铸山东路与中江大道交叉口,芜湖公安交警开出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第一张警告处罚单。
《条例》明确规定驾驶人和搭载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现场,芜湖交警提醒,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出行一定要记得规范戴头盔,搭载人也同样要记得戴好头盔,同时,也要注意不要逆行、闯红灯等,为了您的生命安全,一定要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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