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调整!马鞍山市失业保险金提升至1737元/月
3月2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自今年4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350元/月调整为1737元/月。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自2023年3月1日起,马鞍山市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30元/月。
按照省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将由1500元/月调整为1930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350元/月调整为173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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