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3-3-9 22:32:52

太湖一企业路边违规设置广告牌被制止

2023年3月7日下午,太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S246巡逻时发现,有施工人员正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树立一块大型“非标”广告牌。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该行为进行制止,并当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恢复路域原状。
“非标”广告牌是指没有经过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擅自在道路两侧、桥梁、隧道等公共场所设置的违规广告牌。这些广告牌不仅影响路容路貌,还会对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同时,在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牌之前,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许可,并按照规定的位置、尺寸、内容等要求进行设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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