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起,芜湖放宽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区域限制!
关于进一步放宽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限制措施的通告为进一步便利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入城通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现行通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限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核载1吨以下的小型货车、皮卡车和新能源微、轻、中型货车24小时不受禁区通行限制。
二、车长不超过6米且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厢式货车,除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00-19:00)时段受禁区通行限制外,平峰时段不再限制通行,无需申领电子通行码。
三、车辆规格超出以上条件的货车,进入禁区可通过交管12123平台申领电子通行码,通行码有效期由30天放宽至90天。
四、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含危化品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需按规定办理危化品运输车通行码。
五、本通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施行。
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3月13日 如果别人朝你扔石头,就不要扔回去了,留作你建高楼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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