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一男子将人寿保险告上法庭
2016年3月份,太湖人寿保险公司在龙山宫宾馆举行了一场《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推介会,该公司销售代表以“为子女存钱”“这个保险每年有分红”“缴纳10年后就可以保本”等等夸大保险收益和理赔,并现场购保险赠送黄金的方式,诱导原告的母亲购买了一份《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当场缴纳人民币16000元,后续需要连续缴纳10年。2023年3月份,原告咨询太湖人寿保险公司发现,该保单需要40年才可以全额取出。如当下退保,需扣除几万元的手续费。原告认为受到了保险公司的欺诈,便将太湖人寿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全额退还近7年来缴纳的112000元。
而在销售过程中,太湖人寿保险公司存在多项违规销售的行为。
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需投保人抄录“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但该保单合同中并不是原告本人抄录,而是由销售代表自行抄录,这已经违反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隐瞒了投保人对保险保障、收益等核心信息的知情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公司在销售过程中,赠送了一块黄金给原告母亲,即以利诱方式意图促成合同达成。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保险业同样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践行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2023年4月,原告向太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太湖县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已介入该事件。本平台将持续关注! 没有人可以和生活讨价还价,所以只要活着,就一定要努力。 光打在你身后,墙上便有了巨大的身影。 做事果敢且有温度,为人柔软而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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