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论坛 发表于 2026-3-2 17:46:21

关于“2026丙午年亳州药市开市”活动期间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的通告

为确保“2026丙午年亳州药市开市”活动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及活动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将在活动期间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空域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6年3月6日8时起至2026年3月6日12时止,对中国(亳州)中药材专业市场西广场和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及周边区域500米以内,垂直范围真高120米以下,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二、管控类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单位、组织及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保障的飞行任务除外。单位、组织及个人确有飞行必要的,应向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申请应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内容规定,经审批同意向公安机关(0558-5695713)备案后方可飞行。
四、依法严查违规飞行
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亳州市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予以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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