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支持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发布《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申请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零售药店,应当符合《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申请医保定点的条件,并已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完整的“进销存”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 具有完整的患者购药、结算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承诺严格执行医保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
通知明确了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管理相关政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同时我省将加快电子处方应用,实现省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处方流转电子化,探索“线上购药云服务”,实现参保人在线购药、医院开具电子处方、药师在线审核处方、药店实时配药、医保在线结算的全流程服务。 生命只有一次 你要活得畅快淋漓。 你一定要站在自己所热爱的世界里,闪闪发光。 人向前走,苦才会退后。 走了那么远路,发现家才是最温暖的。见了那么多人,发现母亲的笑容才是最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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