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论坛 发表于 3 天前

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6处电子抓拍监控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增4处闯红灯抓拍设备,1处卡口设备,1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拟定于2026年6月10日开始投入使用。
现将新增及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设置地点公示如下,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固定式设备/闯红灯设备       
明光市明酒大道与常青路交口
明光市明酒大道与黄郢路交口
明光市宁洛高速明光东出口
明光市抹山大道与柳湾路交口

固定式设备/卡口设备
(涧溪大桥)明光市S319省道2公里400米

固定式设备/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明光市龙山路与健康巷交口南50米

闯红灯设备主要抓拍: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1117)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1373)
3.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625)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6095)
卡口设备主要抓拍: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1117)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1373)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主要抓拍:
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
辆、行人通行的(1039X)

特此通告。
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26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6处电子抓拍监控设备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