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租房申请指南来了!
近年来,芜湖聚焦住房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形成以公租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为主体的公租房保障体系。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上述家庭凡在市场租房(不含租赁公租房)并符合保障条件的可享受租房补贴。为让公租房保障政策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有需求的住房困难家庭线下可在户籍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线上可在皖事通—“芜湖公租房”服务或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服务申请。
附:芜湖市公租房保障政策介绍
一、保障方式
我市公租房保障方式分为公租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租赁补贴:对在市场租房的住房困难群体发放租房补贴。实物配租:向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公租房租赁。
二、申请条件
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
(一)收入条件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应符合相应标准,2023年低保标准为794元/人/月,低收入标准为1588元/人/月;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2022年全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51481元,按其70%计,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应为3003元/月;
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员的认定条件,在市区无房,且持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4.新就业无房职工应符合市区无房条件,在市区社保部门开户未满三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二)住房条件
住房困难是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或无住房。无住房是指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即无自建私房、房改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含待入住)、商品房(含已签订购房合同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也未承租公有住房,且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我市无房屋转让(因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转让房屋除外)。
三、补贴标准
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20平方米,原则上住房保障对象应租住中小户型,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申请人在市场租房的(不含租赁公租房),每户月补贴金额不足300元的,补足至300元。
1.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租住市场房低保家庭人均补贴15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人均12元/月/平方米,家庭成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该成员补贴标准提高20%。自有住房人均不足20平方米的,按保障家庭户籍人口数计算,未达标的按实补差。
(2)租住公租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月补贴金额=月租金×补贴系数。享受城镇低保待遇家庭补助系数为0.85;享受城镇低收入标准而不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补助系数为0.70。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分档给予租赁补贴。其中:70%至60%(含70%)补贴7元/月/平方米;60%至50%(含60%)补贴8元/月/平方米;50%至40%(含50%)补贴9元/月/平方米;40%及以下的,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执行;家庭成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该成员补贴标准提高20%。自有住房人均不足20平方米的,按保障家庭户籍人口数计算,未达标的按实补差。
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补贴补贴标准为7元/月/平方米,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享受租赁补贴的期限不超过24个月,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四、申请渠道
1.线下:户籍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
2.线上:皖事通—“芜湖公租房”服务或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服务申请。 不管今日做错了什么,你的被窝都会原谅你,晚安好梦。 别气馁呀,你的好运正在披荆斩棘得向你跑过来哦。 再好的种子,不播种下去,也结不出丰硕的果实。 走了那么远路,发现家才是最温暖的。见了那么多人,发现母亲的笑容才是最美丽的。 人不是因为没有信念而失败,而是因为不能把信念化成行动,并坚持到底。 不管你被贴上什么标签,只有你才能定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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