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多个自来水厂注销
无为县新安自来水厂于2019年6月24日办理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卫生许可证编号皖无卫水字〔2019〕第001号,有效期为2019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该水厂于2023年6月9日申请办理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注销,根据《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供水建设工作的通知》(政办秘〔2022〕31号)和市政府《关于市城乡一体化供水调度会专题会议纪要》(第29号)精神,我委同意注销该水厂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公告日期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9日止。无为县泉塘镇建国自来水厂于2019年6月13日办理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卫生许可证编号皖无卫水字〔2011〕第013号,有效期为2019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2日。该水厂于2023年6月9日申请办理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注销,根据《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供水建设工作的通知》(政办秘〔2022〕31号)和市政府《关于市城乡一体化供水调度会专题会议纪要》(第29号)精神,我委同意注销该水厂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公告日期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9日止。
无为县十里自来水厂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办理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卫生许可证编号皖无卫水字〔2011〕第018号,有效期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无为县十里自来水厂有限责任公司沈桥分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办理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卫生许可证编号皖无卫水字〔2022〕第0001号,有效期为2022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4日。上述两水厂于2023年6月9日申请办理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注销,根据《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供水建设工作的通知》(政办秘〔2022〕31号)和市政府《关于市城乡一体化供水调度会专题会议纪要》(第29号)精神,我委同意注销上述两水厂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公告日期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9日止。
无为县泉塘镇自来水厂于2019年11月20日办理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卫生许可证编号皖无卫水字〔2011〕第020号,有效期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无为县泉塘镇自来水厂(代渡分厂)于2019年11月20日办理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卫生许可证编号皖无卫水字〔2015〕第003号,有效期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上述两水厂于2023年6月9日申请办理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注销,根据《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供水建设工作的通知》(政办秘〔2022〕31号)和市政府《关于市城乡一体化供水调度会专题会议纪要》(第29号)精神,我委同意注销上述两水厂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公告日期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9日止。 忠于你的梦想,别管它发不发光。 挺好的! 要相信最好的自己,不负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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