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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关于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预报,本轮强降水基本结束。经县防指研究,决定于2026年6月23日12时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加强监测预警,重点关注地质灾害的滞后性特征,及时组织开展雨后隐患排查,抓好超汛限水位水库的巡查防守,确保转移群众安全返回,持续做好汛期各项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怀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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