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歙有关单位: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台风“巴威”外围影响,11-13日歙县将有一次强降水过程,较强降水主要集中在12日白天到13日白天,歙县有暴雨到大暴雨;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和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市防指于7月10日16时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
根据《歙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7月10日16时同步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现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预案应急响应要求,高度重视台风“巴威”防御工作,密切监视台风路径发展变化,加强会商研判,落实防范措施,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将防汛防台风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全面动员部署,深入一线指挥,尤其是加强对重点险工险段、低洼村庄和学校、地质灾害点、城乡易淹易涝地区、水库、屋顶山塘、山洪、切坡建房、切坡修路、尾矿库、井下矿山、道路交通、建筑工地、临时构筑物、广告牌和绿化大树等巡查防守,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及时上报。
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提前果断转移居住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地区,危旧房屋、切坡建房等危险地带群众,及时落实“关停撤拆”措施,宁可十防九空,不可一时无防,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旅游景区景点、作业船只、渡口、码头、桥涵、高空作业和建设工地、农业生产大棚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旅游人员的预警、疏导和避险转移工作,提前关闭涉山涉水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民宿等,提前组织船只回港,加强渡口、水上作业、户外高空作业、户外运动等安全管控。
五、县人武部、消防救援局、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各乡镇抢险应急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物资准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六、县融媒体中心和移动运营企业要及时发布台风暴雨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宣传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群众遇险自救和避险能力。
七、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值守人员在岗在位,加强巡查,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汛情和灾情,第一时间组织处置,并按规定报告。
歙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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