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C 发表于 2022-3-28 18:03:54

注意!我市已有两人被罚!莫让烟火扰“清明”

随着清明节临近,祭祀扫墓活动也渐入高峰。
每年都会发生因祭祀不慎引发火灾事件,轻则伤人伤己,重则损毁万千亩林木,并给自己带来法律的处罚

近日,池州市公安局连续查处2起因祭祀引发火灾案件。

警示案例一
3月5日11时,方某某在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河东村某林场祭祀时,明知禁火却仍然违规用火,结果造成该林场草甸等植被着火。经相关部门现场勘验,方某某违规用火造成该林场过火面积近一亩。为此,方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示案例二
3月12日,查某某与家人在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沧埠村某山头烧纸钱、燃放烟花,导致烟花燃放时落入旁边的杂草,致山头杂草着火,后查某某等人自行将火扑灭。目前,查某某已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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