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古不化 发表于 2022-4-4 11:20:02

滁州公安发布:立案侦查

4月2日,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发布一则警情通报。

2022年3月以来,钱某某(男,凤阳县人)多次驾车往返上海、南京、滁州配送货物,并通过交替使用手机隐瞒行程、不向村(社区)报备等方式故意逃避防疫检查,妨碍疫情防控工作。3月27日,其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钱某某在明知自己具有较大传播风险的情况下,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其行为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依法对钱某某立案侦查。

2022年3月以来,朱某某(男,琅琊区人)多次驾车往返上海、滁州配送货物,并通过交替使用手机隐瞒行程、不向村(社区)报备等方式故意逃避防疫检查,妨碍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依法对朱某某进行行政处罚。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滁州公安发布: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