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一人捕获野猪食用被起诉
2022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为防止自家田地里种植的庄稼被野猪侵害,在未申请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利用从湖北蕲春县一陌生男子手中购买的一台BX6-140小型交流弧焊机(俗称“电猫”),并安装在自家田地周围、私设电网捕猎野生动物。连续使用两天后,因害怕“电猫”电到牛等牲畜而停止使用,期间未捕获到野生动物。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5日期间,被告人李某某通过“拼多多”平台购买八套“弹簧夹”,买回后安装在北中镇吴俊村下河组“黄金沟”山场猎捕野生动物,期间捕获到一头四、五十斤的野猪并自行食用。
经太湖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师鉴定,被告人李某某使用的一台BX6140小型交流弧焊机、八套“弹簧夹”均属于禁用工具。
太湖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经公安机关书面传唤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属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太湖县检察院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躲起来的星星也在努力发光,你也要努力加油。 要相信最好的自己,不负期待。 没有翻不过的山,没有跨不过的海,只有摧不毁的意志。 他们试图把你埋了,但不要忘记你是种子。 花不一定是为了花店而开,我一定是为你而来。 忠于你的梦想,别管它发不发光。 愿你能成为自己的英雄,不惧离别不怕孤独。 不管你被贴上什么标签,只有你才能定义自己。 愿你能成为自己的英雄,不惧离别不怕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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