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古不化 发表于 2022-4-8 20:21:03

六安某药房被罚!

4月6日上午,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根据相关举报线索对市区某药房进行了检查。
执法人员经深入调查并取证,确认该药房销售的2批次“医用外科口罩”涉嫌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向该药房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该药房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决定。
执法人员对该药房负责同志进行了普法宣传,现场讲解了最新的疫情防控通告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指出,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疫情期间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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