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一情侣为彩礼闹上法庭
近日,太湖法院寺前法庭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于2022年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为了促成并稳固婚姻,于是签署了一份“婚姻协议书”,约定双方缔结婚姻,男方给女方彩礼6万元,女方嫁到男方家后需安分守己,不得无理取闹,男方必须善待女方,不得使用家庭暴力,否则彩礼不予退还等条款,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协议签订后,女方到男方家共同生活,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谁知好景不长,两人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相敬如宾,反而在短暂同居期间经常发生矛盾,女方随即返回娘家。男方眼看成婚无望,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联系,未能调解成功,仅书面答辩称跟原告无法共同生活,收取的彩礼已经在共同居住期间作为家庭开支用尽,但并未提交相关证据。开庭时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考虑到本案原、被告未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符合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6万元。(李智)
来源:太湖法院 但愿日子都是清透,抬头遇见的都是柔情。 嗯 生活是灯,工作是油,若要灯亮,就得加油。 挺好的! 半山腰有什么好看的,我们山顶见。 愿你的生活常温暖,日子总是温柔又闪光。 怎么啥都发 知道了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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