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关于兑现2022年度市级文化产业免申报项目资金的通知
县(区)委宣传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等四个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21〕17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中小微企业恢复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办〔2022〕1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涉企扶持政策兑现进度,现将2022年度市级文化产业免申报项目资金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范围
(一)扶持原创文化产品。对在国内院线、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首次播出的影视动画作品,每部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原创舞台剧在国内外年演出场次超过20场、10场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开发建设网络游戏运营平台或原创网络游戏,分别给予每款10万元。
(二)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对获评文化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推荐的优秀文创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鼓励文化企业以上市为目标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对新组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三)奖励重大文化品牌。获得国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入选全省民营文化企业100强,奖励10万元。获得宣传文化等相关部门设立的全国性、省级重大文化产业类奖项,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
二、信息报送方式
已经认定的免申即享项目,由项目单位于4月15日前通过“铜陵政企通”平台报送相关基础信息(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报基本信息,确保真实、准确、无误;项目审核单位比照铜文改办〔2021〕1号文件相关要求做好审核工作;县(区)委宣传部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应享尽享。
联系人:刘伯奇,联系电话:5880359。
铜陵市文化体制改革及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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