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一超市哄抬物价!被罚5.3万元
近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对网民反映的金安区某超市所售蔬菜、水果等价格较高的情况进行核查,经查,网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调查,当事人在六安市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后,在其苹果、香蕉、胡萝卜等商品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提高上述蔬菜、水果的销售价格,已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同时,该经营场所内还存在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的情形,涉嫌构成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4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规定,对该经营户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罚款5.3万元。
来源|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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