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河网 发表于 2022-4-21 12:53:05

刚刚,滁州公布重要数据!

滁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滁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滁州市统计局
2022年4月20日

2018年9月,我市根据国务院和省统一部署,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市500余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汇集了约131.39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7.01万公顷(1005.19万亩)。其中,水田45.57万公顷(683.54万亩),占68.00%;水浇地0.24万公顷(3.67万亩),占0.37%;旱地21.20万公顷(317.98万亩),占31.63%。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等县(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59.15%。全椒县、来安县、定远县、天长市等县(市)水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田的71.10%。定远县、凤阳县、琅琊区等县(区)水浇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浇地的50.98%。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等县(市)旱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旱地的82.1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4.57万公顷(818.62万亩),占全市耕地的81.4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39万公顷(155.8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5.5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02万公顷(30.27万亩),占全市耕地的3.01%;位于15-25度、25度以上坡度(含25度)的耕地0.03万公顷(0.4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0.04%。

(二)种植园用地1.35万公顷(20.23万亩)。其中,果园0.78万公顷(11.75万亩),占58.08%;茶园0.11万公顷(1.57万亩),占7.75%;其他园地0.46万公顷(6.91万亩),占34.17%。园地主要分布在全椒县、定远县、天长市等县(市),占全市园地的60.61%。

(三)林地23.11万公顷(346.7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6.73万公顷(250.98万亩),占72.39%;竹林地0.13万公顷(1.95万亩),占0.56%;灌木林地0.26万公顷(3.88万亩),占1.12%;其他林地5.99万公顷(89.91万亩),占25.93%。凤阳县、全椒县、明光市、南谯区等县(市)区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73.81%。

(四)草地0.73万公顷(10.95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0.01万公顷(0.17万亩),占1.54%;其他草地0.72万公顷(10.78万亩),占98.46%。草地主要分布在来安县、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等县(市),占全市草地的84.46%。

(五)湿地0.13万公顷(1.90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0.12万公顷(1.69万亩),占88.66%,沼泽地0.01万公顷(0.21万亩)占11.34%。本次调查全市没有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等5种地类。湿地主要分布在来安县、凤阳县、明光市等县(市),占全市湿地的64.4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38万公顷(245.70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33万公顷(19.94万亩),占8.12%;建制镇用地3.02万公顷(45.26万亩),占18.42%;村庄用地11.22万公顷(168.36万亩),占68.52%;采矿用地0.40万公顷(6.06万亩),占2.4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41万公顷(6.08万亩),占2.47%。

(七)交通运输用地3.42万公顷(51.2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14万公顷(2.07万亩),占4.03%;公路用地1.18万公顷(17.68万亩),占34.48%;农村道路2.09万公顷(31.36万亩),占61.16%;港口码头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和管道运输用地0.01万公顷(0.16万亩),占0.3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50万公顷(322.5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59万公顷(23.90万亩),占7.41%;湖泊水面2.99万公顷(44.89万亩),占13.92%;水库水面3.75万公顷(56.25万亩),占17.44%;坑塘水面9.68万公顷(145.19万亩),占45.01%;沟渠2.85万公顷(42.71万亩),占13.24%;水工建筑用地0.64万公顷(9.60万亩),占2.98%。定远县、天长市、明光市等县(市)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的57.6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本次调查全面查清了全市各类土地利用状况、土地权属状况和地类变化情况,数据成果准确客观反映了我市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守牢耕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生态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土地。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土地用途管制,严惩违法用地行为,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通过开展本次国土调查工作,全面获取了覆盖全市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了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一系列县级、市级汇总成果。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促进滁州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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