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施行
应急管理部7月17日审议通过《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其中包括,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经调查认定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应当列入名单的其他单位和人员;12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难熬的日子总会过去,不信你回头看看,你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熬过了很多苦难,很棒吧。 你要一直努力,因为有一天你也是别人的梦想。 不错!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所有将来,皆为可盼。 你要一直努力,因为有一天你也是别人的梦想。 他们试图把你埋了,但不要忘记你是种子。 我在人间贩卖黄昏,只为收集世间温柔去见你。 谁不是一边燃一边丧,一边拼命一边又不想活了,但是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 嗯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