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通报一起违反防疫规定案件!
近日,霍邱县在对一名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赵某某(男,49岁,霍邱县孟集镇人)的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发现其于2022年3月31日自六安市区返回霍邱后,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向所在村进行报备,未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且多次外出,其行为存在传播扩散疫情的较大风险隐患,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目前,赵某某因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霍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2022第2号)通告》的行为,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当前,国内本土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凡返(来)霍人员,要主动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及接触史,拒不配合流调工作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霍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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