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关于解除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管理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风险评估,报请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同意,决定自2022年4月30日0时起,解除镜湖区部分封(管)控区管理,现通告如下:一、解除封控区名单
百蕊山庄35栋、湛露苑1栋、清荷苑2栋、华联商城1栋、团结三村39栋。
二、解除管控区名单
百蕊山庄、东方龙城湛露苑、东方龙城清荷苑、团结三村。
其余封控区、管控区将按照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关于明确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解除标准和程序的通知》(芜疫防六稳指〔2022〕37号)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程序规范、科学有序”的原则推进解除工作。
解封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防控要求,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特此通告。
镜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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