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3-10-22 00:41:47

怀宁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如下禁火令:
一、禁火期
2023年11月1日—2024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怀宁县所辖行政区域森林、林地及林边林缘300米内。
三、禁火行为
(一)严禁林区范围内一切室外用火;
(二)严禁野外焚烧秸秆、炼山、烧田埂地坝、烧灰积肥;
(三)严禁野外和林区室外烧纸、燃香、燃放烟花爆竹;
(四)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入景区;
(五)严禁在林区吸烟和乱扔烟头,道路行驶车辆驾乘人员向车外乱扔烟头;
(六)严禁野外玩火、野炊、放孔明灯及其他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处罚措施
凡违反《怀宁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怀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路边蹲着 发表于 2023-10-24 21:01:43

留着你心里的那道光吧,未来要有人靠它穿过黑暗呢。

嗨夏 发表于 2023-10-25 10:54:32

先努力让自己发光,对的人才能迎着光而来。

pualhu 发表于 2023-10-27 04:22:43

如果要一辈子都缩在阴影里,我宁愿去试着享受那刺眼的阳光。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怀宁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