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修订后实施,增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分级
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原则,增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分级,提出城市居民生活一级用水量和二级用水量的指标上限值。 挺好的! 挺好的! 我在人间贩卖黄昏,只为收集世间温柔去见你。 愿你能成为自己的英雄,不惧离别不怕孤独。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所有将来,皆为可盼。 人向前走,苦才会退后。 但愿日子都是清透,抬头遇见的都是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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