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论坛 发表于 2024-3-6 16:07:32

关于亳州市城区机动车禁止鸣笛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亳州市文明城市创建,优化城市环境,控制交通噪音污染,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安静、清新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市城区部分区域禁止机动车鸣笛(以下简称禁鸣),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鸣区域
杜仲路(希夷大道—汤王大道路段)、药都路(希夷大道—汤王大道路段)、柴胡路(希夷大道—宋汤河路路段)、紫苑路(魏武大道—希夷大道路段)、莲花路(曹洪路—老君大道路段)、百合路(希夷大道—仙翁路路段)、嵇康路(杜仲路—养生大道路段)、希夷大道(药都路—市府西路路段)、魏武大道(交通路—文帝路路段)、三曹路(光明路—芍花路路段)。
二、禁鸣时间
全天24小时。
三、禁鸣对象
所有机动车。
四、相关要求
(一)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严禁在禁鸣区域内鸣笛。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警报器,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不得使用喇叭和警报器。
(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即日起开始实施。
特此通告。
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5日

琛晨冀 发表于 2024-3-8 01:58:37

躲起来的星星也在努力发光,你也要努力加油。

中医针灸导师 发表于 2024-3-12 00:01:53

愿你的生活常温暖,日子总是温柔又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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